教师“为人师表”之我见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中心小学孙宁我国现代教育家陶行知认为,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在教育的历史发展中,“为人师表”已成为对教师最起码的道德要求,而新世纪则赋予了教师“为人师表”新的文明风范要求。为人师,重德,德高才能育人;为人表,重行,行正才能教人。教师为人师表的道德规范不仅表现在内在思想情操的高尚性上,而且集中表现在外在言行举止的文明性上,教师“为人师对”外在言行举止的文明性集中表现为:遵纪守法、语言美、仪表美、行为美。为此,笔者试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究:一、为人师表外在风范之一:遵纪守法教师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在新世纪教育法制化的时代,不仅仅是个教育者,而且是教育内部一个重要的执法者和守法者。因此,教师要把学生培养成为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才,本身就要成为遵纪守法的人。首先要为学生做出一个好的表率,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做一个守法和执法的好公民。其次,要率先示范带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个遵守学校纪律的好教师。只有这样才能教育出严守纪律的好学生,也只有这样才能争取教育社会地位的保障,才能自觉维护和保障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推动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二、为人师表外在风范之二:语言文明语言是教师劳动的重要工具。丰富科学知识的传授,美好思想感情的交流,总是离不开语言,教师应善于用语言来启动学生求知的心靡,因此:教师在平时与学生思想感情的交流或是课堂传授知识的语言应讲求美和诚信,语言美是指人抒发感情,交流思想时用词造句,谈吐方式的美,是心灵美的外在表现,可谓“言为心声”,人们的思想感情,品德修养,文化学识,个性气质等都会从语言表达中流露出来。因此,语言不仅是传达思想感情的基本工具,也是辨别心灵美与丑的重要标志。三、为人师表外在风范之三:仪表大方所谓仪表就是人的外表,包括容貌、衣着、姿态、风度等;教师的仪表是教师精神面貌的外在体现,是其内在素质的反映和个人修养的标志。教师讲求仪表美是自爱、自重的表现,同时,对学生也具有强烈的示范作用。仪表美的最基本要求是协调,所谓协调,一方面与人的个性、气质、年龄、职业等特点相适应,再就是与之所处的环境协调一致,作为教师在学生面前,尤其在课堂上,必须与教学环境相协调;充分唤起“传道、授业、解惑、为人师表”的角色意识,以整洁、朴实、大方的衣着,端庄、稳重的仪表,从容、典雅的风度,高雅、洒脱的教态增加学生的敬重感。对教师来说,教态是一门不可忽视的学问,它直接影响学生的情绪乃至教育教学效果。四、为人师表外在风范之四:行为美所谓行为,简单地说,就是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在外面的活动。所谓行为美,就是说一个人的活动符合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道德准则。为了提高自己做人的质量,为了下一代的尽善尽美,每一位教师都要以身作则,"吾日三省吾身",不断地修正错误,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身教重于言教,教师需要以自身的良好行为,塑造崇高而美好的自我形象,建立起学生对自己的信任和信仰。总之,新世纪教师要内修素质,树立形象,努力使自己的语言、仪表、行为尽善尽美,达到完美统一,真正使自己为人师表,具有新世纪教师应有的师表风范,不愧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