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煤集团总医院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医院党委工作,服务总医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持续提升总医院党委工作绩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医院党委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医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为医院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三条院党委对医院工作实行思想政治领导,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积极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
组织和带领广大职工为实现总医院发展目标而奋斗
第二章党委工作机制第四条总医院党委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工作,党的委员会根据组织原则产生
负责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
贯彻执行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五条党委书记应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领导决策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富有改革精神,廉洁自律,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党委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并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
总医院纪委员在院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七条党委工作基本原则(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确保党的生命长存、党的事业长青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党委集体负责制,服从上级安排,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保证“中心工作”
(四)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面向问题科学创新;不断改进、优化党委工作方法,持续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八条党委基本职责(一)党的建设1、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