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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选自《江苏康复医学通讯》(2011-04-0520:45:14)转载▼标签:2
国际功能、残疾3
和健康分类4
张霞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张霞,励建安(通讯作者)南京医科大学一、概述1、历史康复医学是涉及功能障碍-残疾的医学,目的是改善或提高残疾者的功能能力
因此,首先应明确“功能”和“残疾”的概念
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了“国际病损-失能-残障分类”(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Impairments,DisabilitiesandHandicaps,ICIDH),它从病损、失能和残障三个层次反映身体、个体及社会水平的功能损害程度
随着康复医学的发展,WHO对ICIDH做了进一步改进,以更好地描述功能和残疾状态,表述健康的概念,并于1996年修订ICIDH-2
2001年5月22日举行的第54界世界卫生大会正式通过:①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Functioning,DisabilityandHealth,ICF);②敦促会员国结合本国具体情况并考虑今后可能做出的修订在研究、监测和报告中酌情使用ICF;③要求总干事根据会员国提出的要求在使用“国际功能分类”方面向他们提供支持
2、新医学模式传统医学模式认为残疾是个人问题,并将它视为由疾病、创伤或健康状态所导致,从而以个人治疗的形式提供医疗保健
而ICF则基于“生物-心理-社会”理论模式,从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将残疾作为社会性问题,不再仅仅是个人特性,而且也是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复合状态
医师在了解患者疾病的同时,应从患者的社会背景和心理变化出发,对患者所患疾病进行全面分析和诊断,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