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市第四中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现代学校建设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宁波市第四中学”,简称“宁波四中”;英文译名为NingboNo
4HighSchool;地址为宁波市文教路125号,邮政编政315016;学校注册域名为www
第三条学校是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经宁波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中,学制三年
第四条学校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五条学校秉承“诚、朴、爱”的校训,倡导“勤奋、务实、团结、进取”的校风,“热忱、严谨、探索、奉献”的教风,“勤学、善思、尊师、守纪”的学风
学校确定每年的12月9日为校庆日,《满园春色尽风流》为校歌,以右图为校标
第六条学校秉承“开放、进取、包容”的学校文化,“大气、品位、务实”的教师文化,“自觉、善良、精进”的学生文化和“民主、专业、效率”的管理文化,并确立了“三自”教育文化:自然——尊重规律,尊重差异,尊重个性;自主——自主规划,自主学习,自主发展;自觉——素质自觉,专业自觉,文化自觉
第七条学校坚持“崇信毓才”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健康发展,多元成才,人文引领”的特色办学之路
力争使学校成为一所环境雅致、管理精细,在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拥有自己德育品牌,体美文特色,走在课改前列,建立具有广泛选择性的课程体系,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师生具有较高幸福感的省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
第二章学校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