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镇椿树小学物资采购、入库、领用制度为了提高学校有限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
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
每学期开学初,由各部门填写物品请购单,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金额等,预报学期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申报校长审核签字后,方可交由后勤购买
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经校长审批,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购置,其他物品由后勤购置
2、后勤办公室收到预报的物品请购单后,要清点库存物品,最后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清单
3、后勤办公室或综合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请购单采购物品,之后将采购物品验收入库
物品请购人到后勤办公室或综合办公室填写物品领用单或借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
4、学校物资采购要求:采购专业性较强的物品时,后勤采购人员要与专业人员协同采购,以保证采购物品的规格和质量
5、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要坚决维护学校利益,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6、核销手续:所有采购物品,都必须经过后勤办公室严格清点、验收、入库、登记入册
然后由采购人员在购物票据上签名,后勤负责人、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进行财务报销手续
二、物资入库1、学校采购的所有物品运抵学校后,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验收工作由后勤办和用物部门专业人员负责:凡一般性教学用品(如教材等)、办公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由后勤办公室依据物资供应计划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凡专业性较强的物品,需经后勤办公室和用物部门专业人员分别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无物资供应计划或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