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科技的新模式研究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流程再造的必要性分析但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来看,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效果远未达到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强国的要求,建立高效、优质、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任重而道远。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形成于农业发展模式变革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中,虽然我国于1993年颁布了农业科技服务领域的第一部国家级法律《农业技术推广法》,各级地方政府与行政部门也在本地区农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农业科技服务政策,但总体而言,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供给严重不足,以“指导、激励、监督、问责”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体制环境尚未形成。投入力度亟待加强强有力的资金、人才和物质投入是确保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良性运行的保障。资金方面,现代农业的发展关键在于农业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地方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资金缺口持续扩大制约了农业技术的使用和推广[3]。人才方面,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专业人才匮乏,培训机制尚未形成,高校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难以满足农业科技发展需求。物质方面,现代农业的技术装备供给失衡,有的地方缺少必要的专业仪器,无法应对突发性的农业灾害,农业风险抵抗能力较弱。有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取得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但转化率只有30%~40%;20XX年,我国农业科技成果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只有48%,比发达国家大约低了30个百分点[4]。目前,政府部门是农业科技推广的主体,农业科技推广由于缺乏充分的论证和调研,常规的、单一的农业推广技术占了较大比重,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需求,部分地方政府不顾农民意愿强制推广科技成果,损害农民切身利益,导致农民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动性不强,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目前,我国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按照专业设站,种植业归农业行政部门管理,畜牧业归县级畜牧局管理,农机站归农机局管理,水产站归水产局管理,农村水利归水利部门管理。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各自为政,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第1页共5页协调,条块管理既增加了农业科技服务的管理成本,又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无法满足农业技术应用综合发展的要求。传统的农业科技服务部门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沿袭至今的相对独立的部门,伴随农业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农民对农业科技服务的新需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流程再造势在必行。1)农业科技是关系到粮食安全的国家战略。20XX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必须把农业科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农业科技已经成为农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农业科技的使用和推广有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流程再造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参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农业科技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2)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全面展开。国家农业科学数据中心于20XX年建设完成,并在12省开展“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了涉农资源的信息整合;20XX年11月,由农业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等单位共同创建的“农业科技网络书屋”正式开通,实现了农业技术信息的适时和交互传播,极大地提高了农业技术推广的效率[5]。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极大地方便了农业科技的引进和推广,拓宽了农业科技服务平台,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流程再造创造了技术条件。3)农业科技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XX年11月以来,农业部启动了全国农民田间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参训学员回到当地后已举办6个省级师资培训班和水稻、小麦、棉花、蔬菜、茶叶、水果等农民田间学校150余所,共培训农民约6000人[5];此外,农家书屋、农村流动书店、农业职业技术教育推广、大学生村官等工程也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优秀的农村科技服务人员,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流程再造奠定了人力资源基础。4)管理观念的变革促使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流程再造。传统管理理念是以资源稀缺性原理和投资收益递减规律为理论基础的,但信息时代的管理理论则是以知识的无限性和知识投资递减规律为指导的管理思想,在新经济时代,人本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