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一、抓关键环节,为推进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工作提供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价格管理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并定为三种形式,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现在,99%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经济调节或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只有1%的如水、电、气等自然或资源稀缺的公用事业性价格、收费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这样的定价体制和机制是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辅相成的,也是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所必然的要求。由于我们正处于经济转形期,不规范的市场价格行为和乱收费扰乱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需通过综和配套改革标本兼治。物价部门作为政府的经济综和部门和价格执法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强化价格监管,努力营造稳定的价格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市20*年度民主评议机关(行业)作风工作方案》的通知(唐字[20*]24号)、《市直机关20*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物价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市物价局关于20*年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和《*市物价局20*年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在岗位要求上:坚持零缺陷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岗位规范手册》。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以及违规责任追究等都尽可能地做到细化和量化,增强了操作性、减少了随意性。在办结时限的设计上:坚持从实际出发,效率与质量并重的原则。既要做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又要规范运作,保证质量。我们把行政审批划分为即办件、重要件和重大件三种类型,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办结时限,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在行政权力的行使上: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在清理规范行政职权问题上:坚持没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据的行政审批一律取消的原则,简化了程序、强化了约束,提高了效率。二、抓创新,为推进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注入活力第1页共6页我们物价部门围绕切实发挥和体现好价格杠杆和价格执法职能作用这一核心目标,就必须注重改革创新,为推进价格职权的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注入活力和动力,使价格工作更富有生命力。今年以来,我们坚持做到“三结合”。一是把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完善价格决策机制相结合。坚持不断创新政府定价和收费监管机制,把成本审核、价格听证、专家评审和集体审价(费)等科学、民主、透明的规范程序引入政府定价和收费审批,通过规范流程,规范价格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定价。尤其是对水、电、气、教育、医疗、药品、交通及其它自然垄断企业和公用事业等收费项作的监管,在强化成本约束机制的基础上,更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切实管好管住管规范,防止因价格决策不当影响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是把推行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强化价格执法保障机制相结合。我们注重创新价格执法机制,开展价格监督监察,实行调研、提醒、告诫、警示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手段,力求预先防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行政执法成本;查办价格违法案件,实行查处一体,查处联动,立案必办,快办快结;查办影响较大的违纪违法案件,实行部门联动,结合审计、纪检、监察、行风、检察等法纪机关,并与评议考核形成一体;查办典型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积极推行公开审理,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提高对违法者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三是把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加快价格公共服务机制相结合。通过清理审核、编制职权目录、制定流程图和向社会公开的步骤实施,进一步抓好涉农、涉企收费公示制的巩固和延伸,深化价格政务公开;进一步抓好成本监审的前置介入和“成本锁定”,推进科学定价;进一步抓好明码标价监管和“诚信价格”、“诚信收费”创建活动,建立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实现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对接;进一步抓好“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让价格监管走进群众、“零距离”接触群众、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抓服务,确保合理运用价格杠杆为群众办实事。第2页共6页围绕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