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次实施日期第1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YS-ZD-15A/0共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批准页)(受控文件章)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本版修改记录状态日期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次实施日期第2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YS-ZD-15A/0共页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性,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河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冀卫医[2012]8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根据当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按河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对我院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一)抗菌药物临床选用原则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2.非限制使用: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治疗中、重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严格控制,对危重、紧急情况或病原唐山市曹妃甸区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次实施日期第3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YS-ZD-15A/0共页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应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加强管理。(1)除泌尿系统外,不得作为其他系统的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2)经验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3)其他感染性疾病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或医院细菌耐药监测结果。3.处方开具(1)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2)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患者具体病情需要,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并在病历中予以详细记录。(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拟使用的病例,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单》,向医务处提出会诊申请,经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使用。处方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并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权使用高一级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临时医嘱或一日用量,并应做好病历记录。(二)抗菌药物处方权的获得及处方权限医务处按规定的培训内容对全院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知识培训。1.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权。2.具有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4.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唐山市曹妃甸区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名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