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服装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评审说明1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及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结合杭州市纺织企业实际,制定本评定标准
本评定标准适用于杭州市规模以下服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依法生产的服装企业在申请达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生产安全事件的,可以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四级评定
本标准共有2项评审类目、11项评审项目及42条评审要求
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说明”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内容”、“评审要求”和“评分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评审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在“特别扣分项”中有专门说明的,按其扣分说明扣分,直到该评审类目分数扣完为止
评审方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采用资料审查、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等方法进行
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四级达标标准为:评定得分≥70分
评审程序、核准与发证按照《杭州市工贸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3杭州市服装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评审类目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要求评分分值评分办法自评/评审说明空项分扣分实际得分扣分项特别扣分项1
1机构职责(50分)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网络,落实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或主要负责人,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管员
明确建立安全管理网络、落实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