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中的隐私权保护2————————————————————————————————作者:————————————————————————————————日期:电子政务中的隐私权保护在汹涌而来的网络经济大潮中,政府作为社会信息资源的最大拥有者、生产者、使用者和传递者,正面临着一场前所未有的洗礼
政府一方面要引领世界潮流,把握人类社会前进的方向;另一方面,政府自身的发展也面临着从“传统政务”向“电子政务”的革命性转变,以迎接信息网络化的挑战
然而,在发展电子政务的过程中,大量的个人资料被收集并储存于政府的数据库中,而这些个人信息在网络环境中又极易被不当利用
人们的个人空间越来越小,受到侵犯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正如一位学者所说:“我们正生活在一个透明的社会里”,“社会中每个人所拥有的个人隐私正在消失”
2000年9月在美国进行的
Hart-Teeter电子政务权威调查中,有近三分之二(65%)的美国人认为应该为确保安全和隐私而缓慢发展,仅三分之一(30%)的人认为可以不顾安全和隐私而加速发展
在调查中,有三分之二(66%)的公众非常担心黑客入侵电子政务系统,这是公众对电子政务最大的担忧
在个人信息和隐私问题方面,有55%的人担心公务员滥用公民的个人信息,53%的人担心个人隐私的保密问题
可见,隐私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电子政务发展的重大问题,需要各国认真研究和对待
一、隐私权概述1890年美国著名学者布兰戴斯和沃伦在《哈佛大学法律评论》第4期上发表《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隐私权(Privacy)的概念和理论
在此后的一百多年里,隐私权作为公民人格权的重要内容逐渐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和保护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民事权利之一,它是伴随着人类对自身的尊严、利益、价值的认识而产生的
一般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