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管窥如何有效、及时、和平地处理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是今后一定时期内世界各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挑战,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英、美国家在应急管理体制、应急预案制定与执行、应急管理机制与程序、应急管理宣传与培训、中央及地方政府在应急处理中的协调机制运作方式等方面,都为有效危机治理,克服可能存在的政府失灵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本课题重点围绕英、美国家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危机管理机制的建设,结合英国危机管理的亲身学习经历,提出提高我市应急管理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几点建议。一、英美应急管理现状英国把突发事件定义为三类:一是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如火灾、飞机失事、非地质性的房屋倒塌;二是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如水灾、雪灾、森林大火、禽流感、水土空气的污染等;三是对英国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战争和恐怖袭击。美国"9.11"事件之前,在处置突发事件上,英国各部门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相互没有沟通,其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缺陷。"9.11"事件以后,特别是2005年伦敦七七地铁爆炸事件以后,英国以解决指挥、控制、通讯三个方面的问题为突破口,以强化中央层面协调和各部门协同为重点,着力改变应对紧急状态的方式,整合了各方面的应急资源,增强了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007年6月,布朗开始着手对英国的安全政策进行调整,其中重点就是强化英国安全应急措施。布朗首先从组织上理顺反恐机制,解散现有的多个负责处理恐怖事件和安全事务的内阁委员会,组建一个"国家安全委员会",由他亲自领导,全面负责国家安全和相关国际事务,定期公布国家安全策略和潜在威胁信息。美国的应急管理体制由三个层次组成,即:联邦政府层、州政府层和地方政府层。美国在1979年3月发生了举世震惊的三里岛核泄漏事件后,就针对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成立了由总统直接领导的专门管理灾难的机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简称FEMA)。"9.11"事件后,为加强国内的反恐,并处置突发事件,FEMA与其他22个联邦政府机构合并,组建了国土安全部,工作人员达17万人。国土安全部为美国联邦政府的应急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反恐、防洪、飓风、地震、防火、污染、爆炸、暴动、交通事故等18项自然灾害、恐怖袭击和事故的应急管理,直接向总统负责。国土安全部建立后,虽然FEMA隶属于国土安全部,但它仍作为一个直接向总统报告的专门负责灾害的应急管理机构,一方面负责联邦政府对重大灾难的预防、监控、响应、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减少各种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另一方面根据灾情制定具体的战略规划和与之相配套实施细则,以便各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决策指令协同行动。联邦政府将全国划分十个应急管理分区,建立紧急事态援助中心和FEMA训练中心,年资金预算拨付达30亿美元。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管窥(一)完善应急管理法律和应急计划,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英国在2004年1月就出台了《国内紧急状态法案》,强调预防灾难是应急管理的关键,要求政府把应急管理与常态管理结合起来,尽可能减少灾难发生的危险,同时开展必要的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准备。法案明确规定地方和中央政府对紧急状态进行评估、制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的职责。随后,又陆续出台《2005年国内紧急状态法案执行规章草案》、《2006年反恐法案》等。根据法律规定,英国各级政府及部门还组织制订了不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具体规定了不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程序和职责分工。美国政府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订工作,联邦、州及地方政府都制订了比较完备的应急预案,描述了应急管理体系如何监控、警告、启动、组织和使用各种资源应对突发事件,减缓、恢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美国联邦政府应急管理是以《减灾和紧急救助法》授权并按《联邦响应计划》部署,开展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琏工作的。《联邦响应计划》由参加计划的27个政府部门和美国红十字会的首脑共同签署。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在应急计划中得到明确界定。国土安全部负责协调联邦应急准备、计划、管理和灾害援助,并制定援助政策,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