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修订情况介绍湖南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徐远征一、修订的相关背景二、修订的基础和原则三、修订后的主要变化一、修订的相关背景1
广泛征求意见(1)2007年4月4日,教育部办公厅向29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42个国家级实验区发出了“关于组织对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据统计,全国参加本次征求意见的教师达到11万余人(其中化学教师17000余人)
(2)通知的主要精神:●认为六年的改革、探索与实践,全面检验了各学科课程标准,积累了丰富的修改建议,具备了修订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修订工作的主要背景●要求重点征求各学科优秀骨干教师的意见;征求教研部门、教科研部门、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省级教育学会等各有关部门或学术团体的意见
并设计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稿)征求意见提纲》”
●要求优秀骨干教师、教研员主要采取填写《课程标准(实验稿)征求意见表》的方式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则要形成修订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建议报告
(2010年教育部对12个省、7个大学课程中心、部分市县和出版社下发试卷,征求对《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3)总体意见反馈:●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总体上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同:一是认为实验稿所倡导的基本理念,认为三维课程目标的确立是合理的;二是认为实验稿较好地解决了“繁、难、偏、旧”的问题;三是认为“教学建议”有利于教师转变观念,改善教学和教学研究行为;四是认同“评价建议”有利于引导教师积极地评价学生学习行为和成就
●提出的重要问题和建议有以下四条:一是课程容量和难度仍需要调整;二是不同学科、不同年段、不同经验背景的教师对某些知识内容的安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三是要进一步提高课程标准的可操作性,内容范围和教学要求要更加明确、具体;四是要加强“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