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一、办学方向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3、坚持“三个面向”,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需要,更新办学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校务管理4、坚持依法治校,落实校长负责制,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党团组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并能切实履行职能
6、完善校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岗位职责明确,考核和奖惩制度完善
三、教育教学管理7、切实加强德育工作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不断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健全德育工作队伍,完善德育工作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
8、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积极开发和实施学校课程
9、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效率
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创新和实践能力
10、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有教师备课、听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和学生预习、上课、复习、作业的基本要求
教师不拖堂,不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11、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
走读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习
寄宿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