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天津市初中物理学业水平考试要求的“约定”说明为有利于教师复习阶段对物理教学内容的把控,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依据《课程标准》就初中物理知识内容和学习程度要求进行约定说明
一、总体原则对于《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中,能够充分体现物理学本质、有助于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以及对学生后续学习有影响的“认识”、“理解”层级以上的核心主干知识将作为学业水平考试的重点内容;对于课程标准要求“了解”层次的内容,不增加难度,做为基础题进行考查;为减轻学生的负担,便于教学的实施,对现行教材中的部分内容及非正文栏目中的部分拓展性知识不做考试要求
详见《补充说明》
二、补充说明(一)知识内容(不作考试内容)约定1.光学部分(1)色光的混合(2)看不见的光(3)眼睛与眼镜(4)显微镜和望远镜2
第二十一章《信息的传递》3
第二十二章《能源与可持续发展》4
对于“科学世界”“STS”栏目中的扩展性知识内容,凡《课程标准》中没有提出要求、且“动手动脑学物理”习题中也没有涉及相关内容的,不对这些知识进行单独考查
(二)知识要求深度及层次约定1.有关速度、路程、时间的计算,原则上维持教材中例、习题的水平,不要求繁难的计算
2.对于凸透镜成像问题,不要求通过光路作图确定物体成像的具体位置
3.有关物体重心问题,只涉及匀质规则物体的重心判断,不讨论复杂物体重心问题
能够利用“流体压强与流速的关系”说明解释简单的物理现象,不讨论物体旋转的复杂问题
对于液体压强、压力问题,不涉及非直壁容器的相关分析与判断
6.浮力的计算不与简单机械综合,且不要求三力以上的繁杂计算
有关杠杆问题,只对有明显转动轴、且处于平衡状态下的杠杆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与计算
不涉及“动滑轮作为费力机械使用”的有关计算
9.机械效率的计算只涉及单一机械
10.热量的计算限于一个物体吸放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