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学校: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建立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长效机制
各校要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责任,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
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教务部门、实验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安全稳定部门和相关人员参加的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其他成员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采购、入库、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做到常抓不懈
二、健全和完善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改善存放条件,确保使用、存储安全
各学校要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44号令),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各项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要进一步改善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条件,做到危险化学药品有专室(或专柜)保管(“三大强酸”必须用沙箱存放),远离教学区和火源,保证排风通畅;设置明显标志,采取防盗、防火、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等措施
危险化学药品要分类(见附件1)存放,相互起剧烈化学反应的危险化学药品保管存放要相互远离(见附件2),不能混合存放保管
危险化学药品在存放期间,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核对库存量,发生泄漏、变质等问题要立即解决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一律不外借,防止学校危险化学药品流入社会危害公共安全
一旦发现学校危险化学药品丢失、被盗、误用等现象,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追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改,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知识的提高和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