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标准精彩文档药学监护实践学习指导药学监护的概念是20世纪90年代由美国学者提出并将其定义更新为“一种以患者为中心的实践,实践者负责患者与药物相关的需求并为之承担责任”
此定义中强调了“以患者为中心”的实践理念,其任务是承担所有与药物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学习的重点建议放在以下几个方面:药学服务、临床药学及药学监护等概念的内涵;药学监护的兴起和发展过程;药学监护的具体实施方法;临床药师的核心工作
20世纪60年代,二战后的美国医药行业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药品应用于临床,随之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各种问题,药源性疾病的爆发,药害事件导致医疗费用的上升等,并且新药的研究报告也越来越多,各种药学信息也大量涌现,引起了医药界的关注
此时,美国药师出色的知识和技能得到了临床医师和公众的认可,由此开始了临床药学的实践
20世纪90年,有学者指出,临床药学当前的实践并没有直接体现患者的利益,药师应该直接与患者接触,提供一对一的直接服务,于是提出了药学监护的概念,得到了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其他许多国家的响应和支持并且进行实践
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发展临床药学,经过近30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比某些临床药学发展比较好的国家,其工作模式和规范化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
本文介绍了药学服务、临床药学及药学监护等概念的内涵,药学监护的兴起和发展过程,药学监护的具体实施方法以及临床药师的核心工作等,作为临床药师工作的参考
正文一、药学服务、临床药学及药学监护的概念药学服务(Pharmaceuticalservice)是指所有有关药学方面的服务工作,其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卫生行政机构的药事管理部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卫生署药剂事务部”(PharmaceuticalService,DepartmentofHealth);大学院校负责新药和医疗器械的研制和开发服务部门;如爱荷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