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精神,为满足我区幼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区实际,以组织开展师德和业务培训为重点,以打造专业化的幼儿教师队伍为目标,大力促进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特制定我区幼儿教师培训规划。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精神,以全面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学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中心内容,以提高全体教师、园长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为核心,按照幼儿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和需求,面向各级各类幼儿园全体教师、园长,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进修与园本研修相结合,统一培训与个性化发展相结合,专家引领与自主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促进全区幼儿园教师培训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成效,努力建设一支师德强、素质高、专业化,能够适应我1区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幼儿教师队伍。二、培训对象与学时培训对象为国家、集体、个人举办的各级各类幼儿园以及其它形式托幼机构中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幼儿园教师。新任教师培训累计课时不少于120学时,其中集中面授不少于80学时,其他形式培训不少于40学时;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累计课时不少于240学时,其中集中面授不少于160学时,其他形式培训不少于80学时。三、培训目标和内容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我区幼儿园教师教育创新,构建开放灵活的幼儿教师培训体系,通过培训使幼儿教师在教育观念、教育理论、课堂教学实践能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有一个整体的提高,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素质良好,适应我区学前双语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的幼儿教师队伍。具体目标和内容按照不同培训对象分别进行针对性专项培训。(一)新任教师培训新任教师培训是为具有0—1年教龄的幼儿园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培训目标2——加深对幼儿教师职业意义与价值的认识,初步形成乐业敬业的专业态度。了解幼儿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如何提高素质的途径和方法,增强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理解《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基本思想和观点,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提高运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基本精神,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了解儿童的一般途径和方法。——掌握保教工作的基本方法,提高工作能力,胜任幼儿园工作。培训内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民族团结教育、幼儿教育法规(突出《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有关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二)幼儿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培训目标:——了解幼儿教师道德的一般理论和师德修养的价值和途径,提高师德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特别是幼儿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教育政策法规意识,提高维护幼儿和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3——了解当代社会发展趋势和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学习现代学前教育基本理论,提高专业理论素养,增强分析和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基本走向,掌握编制和实施幼儿园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知识、方法,提高开展幼儿园教科研活动的能力。——了解现代教育技术发展情况,提高运用多媒体技术,开展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能力。培训内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民族团结教育、幼儿教育法规(突出《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有关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教育基本理论、教学技能训练、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和幼教科研基本知识等。(三)幼儿园保育员岗位培训幼儿园保育员岗位培训是为未取得保育员职业培训证书的所有在职幼儿园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