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解来源:华税律师所作者:刘天永人气:1529发布时间:2015-11-06摘要:编者按:近日,由科技部、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外界发布,按规定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8]172号)废止
虽然目前还是窗体底端编者按:近日,由科技部、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外界发布,按规定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8]172号)废止
虽然目前还是《征求意见稿》,但是根据我国立法的实践,最终颁布的版本应该不会有太大出入,因此《征求意见稿》对于即将准备2016年申请高新资格的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根据规定,尽早规划,未雨绸缪
本期华税律师结合多年的从业经验,以及对此次管理办法修订的参与,全面为您解读新办法的主要变化
七年后,新的高新认定管理办法终于浮出水面,作为高新认定和管理的基础文件,尤其是在2008年内外资统一企业所得税率后,作为我国目前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面最广、受惠企业数量最大的优惠政策,《认定管理办法》意义重大
新的高新认定管理办法的出台,也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的最新体现,更准确的说,是落实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该《意见》的要求,相关部门应“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新的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分为五章,包括:(一)总则;(二)组织与实施;(三)认定条件与程序;(四)监督管理;(五)附则
与现行管理办法相比,第四章的表述由“罚则”调整为“监督管理”,更加符合政府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