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债务对农村持续发展的影响二十年的农村改革,特别是本世纪初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种田积极性不高、农业效益滑坡、农民收入下降的矛盾到了初步缓解,农民获得了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但另一的矛盾又随之暴露出来,那就是乡村债务与农村发展的矛盾。随着农村改革的全面展开,这一矛盾将会逐步演化成为影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巩固的主要矛盾。因此,提高乡村债务对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影响的严重性的认识,研究解决乡村债务化解的办法,已是目前农村改革所无法回避的问题。目前乡村债务的特点突出表现在:乡村负债面广。有资料显示:全国的乡村负债,其中中西部不发达的地区负债面更大;债务规模大。全国负债乡村的债务总额达亿,债务严重的地方,不仅旧债无力偿还,而且新债务还在不断地增加;不良债务多占总债务的,很多债权都超过实效期,债权回收的难度大。债务很多都是民间私人借贷,利息高,还债期短压力大。一、乡村债务形成的原因。乡村债务作为乡村改革中出现的一种产物,不仅数额大、涉及面广,而且对乡村将来的破坏力也无法估量,其产生必定有其历史背景和体制、政策的因素。乡村集体经济的瓦解,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的迟缓,注定了乡村债务的出现和产生。农村家庭承经营包制的实施,使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的到了释放,农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中叶,获得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有的发展机遇。农村形势日新月异的同时,也带来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削弱。特别是发展相对滞后的中西部地区和乡镇企业不发达的地方,在农村集体积累的“分光、吃光、花光”的三光政策的狂潮里席卷下,大多数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一夜之间荡然无存,甚至土崩瓦解。乡村可支配的财力日渐枯竭,而农村发展投资却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以种养业为主体的纯农业生产的地区,市场因素的复杂多变,农产品价格的不确定性,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农民农村税费改革又堵死了向农民收取乡村运转费用的渠道,使过第1页共8页去几乎完全依赖从农民手中收取提留,来维系乡村运转变得更加困难。而村级债权又因时效性大多过期,手续不健全,债务人员不是消失就是偿还债务有困难,致使大量乡村债权无法变现,大多变成呆帐或死帐。集体没有积累,乡村有没有政策向农民收取资金,因此,要维持乡村日常工作,保证正常支出的经费和干部工资,只得借债。不仅影响了乡村正常的发展水平,而且加剧了农民与乡村干部之间的矛盾。日益增长的农村公共品需求与乡村日趋乏力的财政投入的矛盾,加重了乡村债务包袱。在乡村财政体制改革前,乡村公共品建设资金基本上纳入国家计划,由国家统筹安排。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乡镇财政由过去的国家大包大揽,变为乡镇包干,实行分灶吃饭的乡镇财政包干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工商业经济发达的地方,以工补农尚有改善乡村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条件。而以农业为主的乡村,由于农民增收缓慢,乡村财政收不敷出,保运转都有困难,更本无力解决农村日益增长的公共品需求。而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而逐年减少,乡村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中所承担的份额越来越重。有资料显示:从—年这五年间,国家财政收入从年的亿增至年的亿,增幅达。而国家财政对农村的投入从亿增至亿,增幅仅为。而乡村对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投入,每年以的比例增长,有时在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上,国家与乡村比例达到。特别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乡镇企业的发展,小城市建设的开展和以三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为主的新一轮乡村基础设施改造的热潮的兴起,“举债搞建设,贷款谋发展”成为一句时髦的口号和鼓励的方式,加重乡村债务包袱,使本来就处于财政危机状态的乡村财政沦为“吃饭财政”,甚至是“讨饭财政”。乡村借债,成为维系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兴办乡村公共品建设投入的基本手段。而这种举债,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又不断产生新的债权形式。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乡村借债主要是通过农行或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来解决,利息低,还款期限固定。而进入九十年代,随着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乡村通过国家融资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