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1)法:对公平、正义的追求:①法的本质:第一,法的产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第二,法的本质: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
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
•第三,法的发展规律:•首先,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所以,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可能永恒不变
•其次,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
所以,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
•②法的历史类型:•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③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第一,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
•(2)法:国家制定和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①法的基本特征:•第一,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第二,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法的创制形式: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
•第四,法的实施方式: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②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和实施:•第一,我国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实现过程
•第二,将国家强制力与人民的自觉遵守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地保证法的实施
•(3)法:执行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①法的职能:•第一,法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