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与法律课堂教学的整合时间:2009-08-2107:05:28来源:作者:常熟市海虞中学政治组刘敏嘉在初二年级法律知识的教学中,案例分析显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在通过对案例的详细分析中,能够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观念,确立学生自觉地遵守法律,并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当然,在使用案例的过程中,前提是教师不能浅尝辄止,必须对所用的案例进行认真剖析,并分解成若干小问题让学生思考,使学生在回答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提高各方面的能力,进行潜移默化的法律教育。下面,笔者分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案例分析与法律知识的整合。掌握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培养的前提和基础,学习法律的目的不单单是为了掌握一些法律知识,而是能将这些知识在掌握的基础上内化为个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并在需要时及时反馈并使用。通过案例分析,能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为其他能力的培养奠定基础。例1:(公共秩序意识)李某的儿子是某中学初二年级的学生,因平时贪玩,不好好学习,经常被班主任批评。李某认为这是老师故意整他的儿子,一天下午,他闯入儿子所在的班级,指着班主任的鼻子大吵大闹,要班主任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他儿子赔礼道歉,闹得全班无法上课。问1:李某儿子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生答: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问2:李某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生答:是一种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有学生回答违法行为则较为笼统,要答得准)问3:为什么是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呢?生答:社会秩序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学校是事业单位,李某在学校大吵大闹,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那么这一行为是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当然学生一般不会一下子分析如此有条理,可由学生分析一部分,补充一部分,老师再归纳)问4:李某的行为违反什么法律?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生答:李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受到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问5:李某的行为将由哪个部门进行处理?(生答:公安部门)问6:如果你是李某的儿子,怎样才能让老师少批评你?(生答:略)问7:如果你是李某,对老师有意见应怎样做?(生答:略)通过这一案例的分析,学生对“法律维护社会秩序”这一知识点的所有知识一般能够基本掌握。同时,通过对最后两道题的设置,让学生各抒己见,谈一点自己的看法,既开拓了学生视野,培养了学生的表达能力,同时也纠正了学生的一些错误观点和做法,为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起到添“砖”的作用。二、案例分析与思想教育的整合使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并不是法律教育的终极目的。学生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是法律教育的第二层含义(使学生能够做到君子独善其身),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敢而又机智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教育的第三层含义(然后兼济天下)。因而,在实施法律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应充分挖掘案例的内涵,使案例真正起到思想教育、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和认识水平的作用。例2:(违法和犯罪问题)青年赵某在读书时曾是一名优秀的学生,但由于他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结识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从而经常违反校纪校规,后来发展到旷课逃学,受到学校记过处分。离开学校后,在社会上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经不住坏人的引诱和私欲的膨胀,发展到伙同两人持刀抢劫,抢得人民币八百元并致人重伤。事后,被处以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元。问1:赵某的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分别简要说明理由。生答:经常旷课逃学为违纪行为,因为违反的是学校的规章制度;小偷小摸、经常打架斗殴是一般违法行为,因为这种行为情节相对较轻,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伙同两人持刀抢劫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因为这种行为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性很大,已经触犯了刑法。问2: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受到哪个部门的处罚?(复习公共秩序中知识点)生答: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罚。问3: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为犯罪,要看是否符合几个特征?生答:要有三个特征①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