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矿开采开采方法及工艺规程第一节一般规定63.1.1露天砂矿可采用水力机械开采、机械开采和采砂船开采。63.1.2开采石灰岩地区岩溶砂矿或深埋砂矿时可采用地下水力机械采矿法。63.1.3使用露天与地下开采同一砂矿床时,必须遵守下列原则:1.在地下开采崩落影响范围内(含20米保护带),不得同时进行露天开采;2.应按设计规定的回采顺序和要求进行开采。63.1.4三级以上土岩冻结的土岩,必须进行预先松散。63.1.5采矿场边坡管理应遵守本《规程》第五十五章的有关规定。63.1.6本《规程》第36。0.6、49.0.5条的规定也适用于砂矿开采。第二节水力开采63.2.1水力开采砂矿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土岩物理机械特性适应于水力冲采;2.有足够的工业人水源。63.2.2水力开采应实行综合水力机械化,使开采、运输及排放等作业均利用水力完成。63.2.3水力开采可使用自然水压、机械加压或自然-机械加压供水,并应充分利用循环水。63.2.4水枪冲采时应根据开采技术条件,可采用逆向、侧向或顺向等冲采方法。63.2.5根据砂矿层厚度、土岩的物理力学特性、水枪射流参数等,将工作面分为一个或几个台阶进行水枪冲采。台阶的高度不宜大于10米,但开采泥油层时,台阶高度不得超过5米。63.2.6在相邻两个台阶同时进行水枪冲采时,上一台阶必须超前于下一个台阶30米以上,采矿场的边帮角应小于土岩安息角。63.2.7压力水管路应分为干线和支线管路,支线管路必须随水枪工作面推进及时移动和延伸。63.2.8压力水管路应尽量沿地面敷设,基础牢固并保持管路平直、连接处不漏水。63.2.9每台水枪应配有大小两种规格的喷咀。捣槽时使用小直径喷咀,冲采时则使用大直径喷咀。63.2.10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水枪应尽量接近工作台阶进行冲采。水枪喷咀距工作台阶坡度底线一般不得大于水枪的有效射距,但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松散的砂质粘土,不小于台阶高度0.8倍;2.粘土质的致密土,不小于台阶高度1.2倍;3.泥油层,不小于台阶高度1.6倍。使用遥控水枪冲采时,水枪距台阶的最小距离经设计确定。63.2.11水枪捣槽应沿台阶坡度底线进行,槽口高度、深度和宽度应根据土岩性质确定。63.2.12露天水力采矿场均应保有两个以上水枪作业工作面,以利于水枪循环作业。63.2.13单台水枪冲采控制的工作面宽度不得大于水枪有效射距的两倍。两台水枪并列冲采时,水枪间距不得小于20米。63.2.14水枪的移动步距不得大于有效射距与最小安全距离之差。63.2.15采用水力开采底板较平坦或薄矿层的砂矿时,为保持冲采台阶具有一定的高度,可采用水枪-砂泵长吸管或水枪-移动式砂泵进行开采。第三节机械开采63.3.1机械开采砂矿床的采装和运输设备,必须适应开采地区土岩物理机械特性和气候条件。63.3.2机械开采时,采掘工作线的推进方向应根据砂矿床厚度大小确定,厚矿层可采用横向推进法,薄矿层则宜用纵向推进法。63.3.3挖掘机的斗容与运输设备的容积两者应相匹配。63.3.4湿度低于20%、无大量粘土及砾石夹层的砂矿床,可采用轮胎式铲运机按倾斜或水平分层方式进行开采。63.3.5挖掘机的工作面底板最大坡度不得大于所选用设备的最大允许坡度。63.3.6采用推土机开采时,应符合本《规程》第62.3.3条的规定。63.3.7挖掘机在相邻台阶同时作业时,上台阶必须超前于下台阶推进,其距离不得小于最小工作平台宽度。63.3.6采用挖掘机采装疏松土岩时,其工作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63.3.9机械开采中的土岩采装应遵守本《规程》第五十一章第二节及第五十二章第四节中的有关规定。第四节采砂船开采63.4.1采用采砂船开采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水源充足,采池的清水补充量应为50-250升/秒;2.砂矿床宽度一般不小于30〜40米,矿层厚度不小于2-5米;3.矿物比重大于3.5,漂砾含量少于10%;4.基岩比较平坦,无岩溶洞穴;5.开采有永冻层的砂矿时,永冻层厚度不超过8〜15米6.开采现代河床砂矿时,矿层厚度不小于0.5米。63.4.2根据砂矿床赋存和开采技术条件,可采用链斗式、吸杨式、铲斗式和抓斗式等采砂船。63.4.3选择采矿方法是应遵循下列原则:1.有利于提高采砂船的生产能力;2.矿石损失和贫化小;3.确保采砂船在采池中能以合理的采幅工作;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