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教发[2014]号关于2014学年度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登记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为推动我县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根据“榆政教发[2014]69号《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4学年度校本研修学分登记事项通知如下:一、学分认定对象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全县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教研和电教等机构教师;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的其它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分认定机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的学分,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审核认定,并负责统一登记,报教育局备案
三、学分认定内容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以学年度为单位
每位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完成不少于50学分的校本研修任务,每学年须完成不少于10学分的研修任务
(一)校本研修内容1、学科知识与教学技能:学科教学研究的最新动态与成果;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三维教学目标的设计与实现;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校本课程的研究与开发;课堂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与组织策略;课堂教学设计与案例研究;研究性学习及综合实践活动的理论与实践等
2、教师成长与专业发展:教育法规与政策;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职业理想与专业发展规划;教师培养;教师心理调适与情绪调控;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评价;现代教育技术与应用;教育科研方法;教学艺术与教学风格等
3、教学管理与学校发展:学校办学思想与办学特色;班主任工作与班集体建设;班级活动的组织与班务管理;良好师生关系的形成;学生思想工作及心理辅导;团队、社团活动组织与管理等
24、班级管理与学生成长:学生成长与身心发展;班主任工作与班集体建设;班级活动的组织与班务管理;良好师生关系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