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文化研究”的概念、特点、历史与动因一、什么是“文化研究”所谓“文化研究”(CulturalStudies),在西方学术界有特定的含义,不能顾名思义地简单理解为对于文化的研究(thestudyofculture);它与一般所说的(更宽泛意义上的)文化的研究(culturalresearch),以及文化理论、文化批评也不同,更不等同于传统的文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文化分析”
更重要的是,它的研究对象不仅仅限于文化
这里所介绍的“文化研究”,是特指从20世纪60年代起由英国伯明翰大学(UniversityofBirmingham)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enterforContemporaryCulturalStudies,简称CCCS)生发出来,20世纪80年代开始风靡英语世界,然后逐步影响到全世界的一种学术思潮或一个知识流派,所以又称文化研究学派
在西方,有些文章为了区别这个特定意义上的“文化研究”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研究,常常把前者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即写作CulturalStudies
“文化研究”是由1964年成立的英国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学术研究方向和学术成果发展而来的,其理论基础由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几位奠基人的研究及其成果,如理查·霍加特(RichardHoggart)的《识字的用途》、雷蒙·威廉斯(RaymondWilliams)的《文化与社会》和《漫长的革命》、爱德华·汤普森(E
Thompson)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以及斯图亚特·霍尔(StuartHall)的《电视话语中的编码/解码》等著作所奠定
“文化研究”涉足的领域非常广,几乎横跨全部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但与“文化研究”联系特别紧密的,一般认为有四大学科,它们是文学、人类学、社会学和大众传播学
因为“文化研究”为研究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大众传媒及其它大众文化现象提供了新的理论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