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昌科技大厦(东区及西区)工程给排水管建筑材料购销合同合同编号:LJ-恒昌-工程-2016-001-2017-03购货方: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订货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总价及送货时间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数量金额送货时间备注1单价已包含材料、保险费、检测费、运费、装卸费、及增值税税金等2345合计元本合同签订采购量总金额不超过上表所示,采购金额超过时,则需补签补充协议,否则超出部分甲方不予认可,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第三条、产品的供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供货方法:乙方负责送货到工地,并负责卸货,费用已含在材料单价中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确定
到货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合作区恒昌项目工地第四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施工现场所在省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数量、表观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如果甲方在验收时发现品种、型号、规格和表观质量不合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立即进行退换
甲方对外观和数量验收合格并不意味着甲方对建筑材料质量的认可,如果因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就此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建筑材料是合同中约定的合格产品,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按照国标执行
建筑材料进场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协助甲方及监理监控进行抽样送检,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方为质量合格,现场抽样送检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质量问题的书面或电话异议后,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负责处理
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未进行处理,甲方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