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年版)36879目录1总则2术语、代号3用地与建筑4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5住宅6公共服务设施7绿地8道路9竖向10管线综合1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附录A附图及附表附录B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附录A附图及附表1总则1总则1
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
3a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
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
3符合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气候特点与环境条件;1
3a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充分利用河湖水域,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1
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
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1
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1
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1
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6居住区规划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代号2术语、代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