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栏目联合制作合同甲方:乙方:______甲乙双方就合作制作电视栏目《星工场》专题节目制作和运营,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均沾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第一条合作内容1-1电视专题栏目:《星工场》(以下简称栏目);1-2栏目时间为每期90分钟,每周一期,一年共五十二期;1-3具体内容包括栏目播出时间的购买,栏目节目内容的编辑、制作和播出节目的推广宣传和节目的销售,因节目形成的其它商业项目的开发等
第二条合作权益2-1甲、乙双方因合作形成下列权益,所有权益归双方共有:2-1-1因《星工场》节目制作而形成的所有署名、商标等知识产权;2-2-2因《星工场》栏目而形成的所有广告、赞助、销售等经济收益;2-2-3因《星工场》栏目而产生的其它经济收益和权益
第三条合作分工3-1甲方负责所有节目的制作、电视台播出和市场推广、销售、发行和商业项目的开发
3-2乙方负责策划、招商并协助所有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
3-3广告赞助由甲方为主负责并保证甲、乙双方投资的收回和盈利
3-4乙方协助甲方广告赞助招商工作
3-5所有策划实施方案与赛制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然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具体实施
第四条资源投入和收益分配4-1根据《星工场》栏目策划运营的需要,甲方具体负责栏目制作、策划运营、录制拍摄、器具设备的使用、相关技术人员的分工、栏目时段的占用及整合利用广播电视局众资源同步宣传推广《星工场》栏目相关动态与招商、回报等工作
4-2乙方负责寻找《星工场》栏目相关赞助,整合利用甲乙双方现有资源为该栏目创效增收,培养营销推广人才,尽一切办法为该栏目的正常运作出谋划策
协助甲方策划运营好相关赛事赛务、招商与回报
甲、乙双方合作分配按《星工场》栏目总赢利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合理分配(按照预算总赢利为双方现有资源共同运营所收获的物资与现金,因广告赞助超出成本预算有盈余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支出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