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惩罚”教育法则自然惩罚法,是法国教育家卢梭提出的一种教育方法
就是当孩子出现过失或犯了错时,父母不给孩子过多的批评,而是让孩子自己承受行为过失或者犯错带来的后果,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到不愉快的心理体验,这样孩子就能自觉地弥补过失,纠正错误
有一个做事马虎的男孩子,经常丢三落四
有一天,他兴奋地对爸爸说:“爸爸,我们班明天要组织夏令营活动
”爸爸说:“哦,是吗
那你有没有准备好要带的东西呢
”男孩拍着胸,说:“放心吧,我马上去准备
”爸爸看到儿子把衣服、鞋子、水壶等收拾起来,但发现儿子的衣服没带够,还忘了带手电
爸爸不露声色地提醒了孩子:“儿子,夏令营可是有晚上的活动,而且晚上会凉一点,你再考虑考虑需要带什么
”儿子信心满满地说:“你放心吧,我全都准备好啦
”爸爸只好什么也不说了
儿子走了,几天之后回到家里,爸爸问儿子:“你玩的怎么样
夏令营过得开心吗
”儿子说:“挺开心的,但是因为衣服带少了,冻得难受
真没想到山里面那么冷
我还忘了带手电,晚上活动的时候不方便,还差一点摔了一跤
”爸爸说:“是吗
这是不是一个教训呢
以后如果有这样的活动你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
”儿子说:“以后我再出去活动就要像爸爸一样先列一个清单,好好想想,再问问别人,把需要的东西准备好
”卢梭曾说:“应该使孩子从经验中去取得教训,如果孩子有冒失的行为,你只需要让他碰到一些有形的障碍或受到由他的行为本身产生的惩罚,就可以加以制止
”比如,孩子把衣服撕破了,你就不给他换新衣服,让他穿破的,他下次就不会再撕破衣服了;如果孩子把房间的门窗的玻璃打碎了,你就不给他安装新玻璃,让他受冻,下次他就不再打碎房间门窗的玻璃了
让孩子在自己的过失所造成的后果中品尝苦果、体验惩罚、得到教训,孩子自然会社受到刻骨铭心的教育
英国教育家斯宾塞曾断言:“真有教育意义和真正有益健康的后果,并不是家长们自封为‘自然’代理人所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