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我们的权益1
走进法律,感受关爱,认识权利,珍惜权利,是我们树立权利意识、保护我们权利的开始
简单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是为保护18岁以下未成年人而专门制定的法律
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规定未满18岁的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体现了我国对文未成年人各项权益的关心、尊重和保护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是一个保护少年儿童的国际性公约
1989年称为国际法,1991年,我国决定加入这一公约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立法保护是一个重要手段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途径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实施保护的基础是家庭保护
家庭保护及内容——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的保护
这种保护包括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
学校保护及内容——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社会保护及内容——是指国家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社会各界和公民也负有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
社会保护归根到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司法保护及内容——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少年管教所等劳动改造执行机关,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自我保护的方法——(1)远离危险,拒绝侵害(2)学会求救和自救(3)善用法律武器
树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远离危险环境,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如何学会求救和自救
——当我们遇到或者可能遇到比较严重的危险时,求救和自救使我们必须掌握的生存手段
()敏锐洞察全局,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