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高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在我校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确保教职工和广大群众对校务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广大群众参与、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下发的《盐都区中小学校务公开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校务公开包括决策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两个方面,凡是需要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情必须公开,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必须公开,并应坚持四个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
学校的一切重大事项均需实行公开制度,防止避重就轻,主动接受师生与社会的监督
2、主动性原则
学校领导班子必须主动向教职工或社会公开有关校务,主动接受师生与社会的监督
3、及时性原则
凡需公开的校务,应根据校务性质分别采取事前讨论,当时通报,事后公开等形式,及时向师生或社会公开
4、实效性原则
校务公开要严防走过场,图形式,避实就虚,要做到政策、办事过程、结果“三公开”,真正形成学校工作大家关心,大家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三条实行校务公开要处理好教职工“三个民主”(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支持校长行使管理权的关系,维护校长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的权威
第四条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的重大事项,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等问题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及其基本操作程序一、行政管理方面1、学校规章制度和改革举措:(1)有关文本;(2)有关政策依据文件
2、学校办学规划、校长任期目标、改革方案和学校年度工作计划:(1)有关文本;(2)各文本的制度依据
3、学校对社会的承诺:(1)承诺项目和内容;(2)办理和答复期限
4、上级下发的关于学校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