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五种遗规——训俗遗规桂林后学陈弘谋编辑司马温公《居家杂仪》,公名光,字君实,宋时宰相,谥文正
弘谋按:正伦理,笃恩义,辨上下,严内外,居家之要道也
温公正色立朝,为有宋第一等人物
而正身以正一家,法肃意周,可为古今仪则
所著家范,父子、祖孙、兄弟、叔侄、夫妇,一家之中,各尽其道
皆有懿行以实之
堪与小学并传,限于卷帙,不及附刊
得此而遵循不越,亦足以整齐门内,无愧型家之道矣
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羣子弟及家众
分之以职,谓掌仓廪、廐库、庖厨、舍业、田园之类;授之以事,谓朝夕所干及非常之事,而责其成功
制财用之节,量入以为出
称家之有无,以给上下之衣食及吉凶之费
皆有品节,而莫不均一
尽其所有而均之,虽粝食不饱,蔽衣不完,人无怨心
裁省冗费,禁止奢华,常须稍存赢余,以备不虞
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无得专行
必咨禀于家长
易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安有严君在上而其下敢直行自恣不顾者乎
虽非父母,当时为家长者,亦当咨禀而行之
则号令出于一人,家政始可得而治矣
凡为子为妇者,毋得蓄私财
俸禄及田宅所入,尽归之父母舅姑
当用,则请而用之
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凡子事父母,孙事祖父母同
妇事舅姑,孙妇亦同
天欲明,咸起,盥洗手也
潄栉梳头,总所以束发,具冠带
昧爽,天将明也
适父母舅姑之所,省问
此即礼之晨省也
父母舅姑起,子供药物
药物乃关身切务
人子必当亲自供进,不可但委婢仆
妇具晨羞,俗谓点心
供具毕,乃退,各从其事
将食,子妇请所欲于家长
卑幼各不得恣所欲
尊长举筯,子妇乃各退,就食
丈夫妇人,各设食于他所
其饮食必均一
幼子又食于他所
亦依长幼,席地而坐
男坐于左,女坐于右
及夕,食亦如之
既夜,父母舅姑将寝,则安置而退
此即礼之昏定也
居闲无事,则侍于父母舅姑之所
容貌必恭,执事必谨
言语应对,必下气怡声
出入起居,必谨扶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