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原油常见短重原因分析及规避对策2011-12-159:11:59石油作为重要的战略物质在国家安全与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011年上半年,我国原油进口量达1
26亿吨,共计951
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
5%,检验鉴定监管中,在近期原油进口量直线攀升的同时,各类短重问题频繁出现,欺诈现象尤为突出
原油进口商应高度重视这些问题
一、重量欺诈现象日益严重1.一些供应商串通装港鉴定人员故意短重自2010年以来,进口原油价格呈上涨走势
一些发货人趁油价高涨之机串通装港鉴定人员采取高报密度、低报温度、伪造空距报告、以水充油等手段虚报瞒报,故意控制少发货
2011年6月10日,黄岛检验检疫局对一批重127889
52公吨自巴西进口的原油实施检验鉴定,发现货物短重1009
947公吨,短重率达7
经调查,造成短重的主要原因是装港时虚报货物密度所致
2.一些承运人在利益驱使下存在偷油现象偷油者采取的主要手段是在航运途中偷取原油,或是将原油打入污水舱、燃油舱存放等
为了掩饰由此造成的油量短少,承运人在卸货港的计量环节故意采用裁短的油水界面仪测量尺、不提供或提供伪造的测量工具检定证书、一船多套不同舱容表干扰卸货港查表计算的准确性等手段,企图蒙混过关
3.隐蔽性短重频发短重分为“明显短重”和“隐蔽短重”两种
所谓的“明显短重”是指短重率超过国际贸易正常损耗,可以申请索赔的短少重量;“隐蔽短重”则是指贸易相关方利用国际贸易损耗免索赔率(5‰以下)这一国际规则,实施欺诈的短少重量[3]
据了解,有的发货人要求船方在装港实际船检重量的基础上,签发提单时加上2‰3‰的重量
2011年初,黄岛口岸连续检出3批巴西Roncador原油短重,其中2批不足5‰
二、非欺诈性短重问题亟待解决1.舱底剩油和舱壁挂油导致船舶舱油不能完全卸空造成短重这与原油性质、油舱温度、船方技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