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卢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对教育目标分类体系的设想,最初是1948年由出席在波士顿召开的美国心理学年会的一些考试专家在一次正式会议上提出的
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布卢姆、克拉斯沃尔(D.R.Krathwohl)等人
布卢姆等人把教育目标分为三大领域──认知领域(cognitivedomain)、情感领域(affectivedomain)和动作技能领域(psychomotordomain)
他们的教育目标分类强调指导教学过程和对结果进行评价,其实是一种教学目标分类
(一)认知领域的目标分类布卢姆等人在1956年出版的《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一分册:认知领域》中把认知领域的目标分为六个亚领域,即知识(knowledge)、领会(comprehension)、运用(application)、分析(analysis)、综合(synthesis)和评价(evaluation)
1.知识知识目标要求学生在学习情境中把某种信息储存在大脑中,以后所要做的就是回忆这些信息
知识这一类别所涉及的主要心理过程是记忆
在知识的测验情境中,提问的形式与最初的学习情境中的形式有所不同,这要求学生在回答问题时有一定程度上的联想和判断过程,但这仅仅是一小部分;在其他类别的学习和测验中也有记忆,同样这也只是一小部分
知识包括具体的知识、处理具体事物的方式方法的知识、学科领域中的普遍原理和抽象概念的知识三大类,每一类型又包括若干个小类型
(1)具体的知识是指对具体的、孤立的片断信息的回忆
它包括:①术语的知识,即具体符号的指称事物的知识,如熟悉的大量词汇的一般意义;②具体事实的知识,指日期、事件、人物、地点等方面的知识,如对某些特定文化中的主要事实的回忆
(2)处理事物的方式方法的知识,是指有关组织、研究、判断和批评的方式方法的知识
它包括:①惯例的知识,即有关对待和表达各种现象和观念的独特方式的知识,如了解演讲与写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