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康华医院标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3月15日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方便患者就医,合理进行人群的分流,有效的控制医院就医秩序,为广大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标识系统设计、管理由医院宣传组负责
第三条全院医疗区域总体规划由医务部负责
第四条医院门诊部各区域规划由门诊部负责
第五条行政职能科室及户外标识规划由品牌管理部负责
第六条医院各区域便民、安全及消防等各方面温馨提示,由后勤中心、保卫科负责,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提供资料
第二章标识设计原则第七条标识要做到简明,一目了然,信息完整易懂,方位表示准确明显
第八条标识要有连续性,在到达指示目标地之前,所有可能引起行走路线偏差的地方,均应有该目标地的引导指示
第九条标识要有规律性,由大到小,由表及里,由近及远,由多到少
先指示大目标(如:门诊、医技、住院等),然后再指示中目标(如:内科门诊),最后由科室门牌标识来指示小目标(如具体诊室)
第十条标识要统一,同类(同区域)的引导标识应在其颜色、字体、规格、位置、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这样建立起来的视觉习惯,将有助于行人按系统线索寻找目标
第十一条标识要具有可视性,文字与背景的色彩应有明显的对比,应选用没有衬线的文字,文字应有足够的体量供行人在一定距离内准确辨认,在无障碍通道的标识设计中,要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
第三章标识制作流程第十二条需要申请制作标识的科室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新增医疗科室申请制作标识需提供以下资料:1、批准成立新增科室的相关文件及建筑设计图纸,2、新增科室门诊部、住院部名称(中、英文)及地址,3、科室开设的所有诊室名称(中、英文)、辅助房间名称及地址,4、科室所有专家、医师资料,5、科室简介、开展项目、设备仪器、典型案例及科普宣传资料,6、各项规章制度资料,7、其它科室需要的温馨提示资料
二、门诊新增诊室申请制作标识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