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暂行办法》图解近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印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暂行办法》,就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总体制度安排和具体实施细则等做出统筹规划和明确规定
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技术、管理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管理技术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核心管理技术人才与企业“贴身经营”,推动企业释放持续发展新活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大原则:(一)分类管理,因企施策
(二)公平合理,促进发展
(三)成果共享,风险共担
(四)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五)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六)实事求是,循序渐进
三种类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审批与管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由集团公司审批,报国资委备案
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管理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管理,每年向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报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1
适用范围:上市公司
政策依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3
激励工具: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境外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4
激励对象:(1)限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5
激励额度:(1)全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6
激励收益: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本人薪酬总水平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