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国际会展中心14年度工程后续招标计划(初稿)(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2月)一、原址已形成1、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会议系统设备、大屏幕显示系统2、消防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及消火栓系统)3、中央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包括空调系统主机、空调管道及末端设备供货及安装)4、电梯及安装5、VRV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6、主体工程中的玻璃幕墙工程施工7、主体建筑中的精装修工程二)动力中心建筑工程三)室外工程三、原址建设时已招标未实施的专业工程(1)智能化系统工程中标价187万元(济南正晨科技公司);范围为含综合布线(数据和语音)、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电气配管、弱电桥架、机柜机架、交换机等弱电室设备
(2)消防系统工程中标价358万元(济南消防工程公司),范围为消防报警、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包括泵等设备;(3)空调主机及附属设备中标价354万元(济宁萌泰工程公司、美得空调);(4)空调末端安装工程中标价266万元(德州亚太集团);(5)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价890万元(济宁佰安迪、迅达电梯)
以上设备安装工程合计中标价款为2055万元
四、对原址建设时已招标未实施专业工程如何处理的初步建议1、已招标未实施专业工程处理的原则1)五个已招标专业工程和主机设备的中标人如果未主动放弃中标,则应在新址建设中继续为中标人
理由:中标人没有违约情况,至今未实施的原因是由建设地址的变更引起的
2)新址的合同范围延续原招标范围不变
不应以价格因素作为确定新址合同范围的依据,因为价格的变化是由于设计变更和市场因素引起,属非中标人的原因
(市场因素1主要指人工费、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
3)合同价格和结算价格的调整依据旧址招标文件的条款,按新址图纸的工程量为基础进行调整
2、新址图纸中与旧址图纸的工程量和招标控制价变化情况1)、弱电工程:现址会展中心主体弱电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