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教学目标的设计时,教师应该怎样做呢
为学生立标,立学生之标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应该“以学论教”、“为学生而定目标”
因此,要为学生立标,要立学生之标
在前面案例中,案例3、4中的目标全是为教师自己立的,行为主体全是教师,而不是学生,它们只表明了教师的教育意图,而不是对学生通过教学应该达到的行为状态(变化或结果)的陈述,这是传统的教师本位在课堂教学目标设计中的体现
陈述教师行为是检查教师做与没做,陈述学生行为是检查学生会与不会、能与不能
教学目标的设计如果用教师的教学行为的词语陈述,那么,教师做了,教学目标就完成了,至于学生“能不能”、“会不会”就不必管了,反正教师完成任务了
这样的教学,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教学目标强调陈述的主体是学生,也就是说,只有当学生的行为发生了与教学目标的规定相应的变化,才算完成了教学任务
简言之,教学目标要说明通过教学活动后学生能做什么或说什么或会什么
例如,“认识5个生字”,“能概括段落大意”,“能说出这个词用得好在哪里”,“能读出重音”,这是教学活动中学生的行为
而且,教师也能针对学生的学来实施和调整自己的教学活动,也就能够顺利地完成教学任务
为学生立标就要立学生之标,就要站在学生的高度立标
苏联教育家维果茨基把学习分为三个区,已知区、最近发展区和未知区,而最近发展区是学生通过学习所能达到的高度
要根据学生的起点水平,使起点与达到目标之间的跨度适当,才能使教学有效
不同年龄的学生,其认知能力和原知识水平是不一样的,即使是同一年龄同一班级的学生,其思维习惯、认知水平也是有差异的
因此,在制定教学目标时,还要考虑学生已有知识经验和他们的年龄特点,确定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使教学目标建立在学生已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学生的努力,能够达到所设目标
另外,在兼顾全班学生的同时,也要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使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