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乡中学控辍保学责任书(2014-2015学年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广大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9+3”计划意见》(黔府发〔2013〕1号)文件精神,巩固我市“两基”成果,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现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黔教基发〔2013〕31号)的相关文件精神和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和辍学情况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
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经研究决定学校与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特签订本责任书
1、坚持依法控辍,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杜绝学生务农、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弃学行为的发生
2、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双困生”,从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双困生”更多的关怀和爱护
对有厌学情绪的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及时家访,同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3、发现学生无特殊情况缺课,科任教师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或进行家访),劝导学生尽快回校上课
经劝导无效连续五天缺课的,班主任要上报政教处
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联系等失职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的,学校将对班主任、科任教师进行问责
4、经班主任、科任教师劝导无效,学生无特殊情况连续二个星期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填写《铜仁松桃县正大乡中学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单》上报政教处备案,由班主任、学校提请乡人民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动员复学
5、在校学生正常变动的(转学、因病休学等),班主任要会同家长办理相关的转学、休学手续,上报政教处确认、登记,否则,视同辍学处理
6、控辍保学奖罚措施:学校实行控辍保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