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
1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导学案【单元概览】:本单元在内容上是前两个单元的延伸和深化
我们在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的、真实的民主权利,是因为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保障
我们的政府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内在要求
本单元从政治制度层面揭示了前两个单元知识的根据和基础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本单元重点介绍了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识我国各项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人民怎样当家作主(略)(二)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1、人民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
2、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误区判断:在我国,既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人民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错)点评:我国的民主是一种代议制民主,我国人民并不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而由人大代表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3、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1)、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2)、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3)、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我国的权力机关
它区别于我国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的总和,其组织体系: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暴力机关)(4)、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①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我国的立法机关
②地位: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
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误区:中共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