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一中巩固率奖惩规定为切实落实大教育思想,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杜绝讽刺、挖苦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倡导关爱学困生、问题生,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及手段,创新管理学生方法,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根据巩固率有关规定和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七、八年级以教学班为单位,秋后升入八、九年级学生数除以上一学年既定数(一般是开学初数),达到97%的每班奖300元,每超一个百分点奖50元,奖金分配方法是:七年级:班主任、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按43:14:14:14:3:3:3:3:3分配;八年级:班主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40:13:13:13:6:3:3:3:3:3分配;达不到97%的扣200元,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扣40元,罚款按以上比例负担;全年级巩固率达到97%,奖年级组长300元,每超一个百分点另将50元,达不到97%的,惩年级组长200元,每降一个百分点另罚40元
二.九年级以教学班为单位,中考参考人数除以学年初数,达到96%的,奖励该班400元,每超一个百分点奖60元,奖励分配办法是:班主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按42:12:12:12:6:6:2
达不到96%扣该班300元,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扣50元,罚款按上述比例承担;全年级巩固率达到97%,奖年级组长400元,每超一个百分点另奖60元,达不到96%的,惩年级组长200元,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另罚50元
三.其他1、确实因品行不端的,由班主任申请澄清事实后,经年级组长、安卫办核实,校长复核签字同意后,不在其列
事后补办相关手续的不予认可
2、对因某个教师原因(指教师教育方法、言行不当)造成的学生流失,经班主任举报、年级组核实,学校研究复核确认后,罚款由该教师全部承担,该教师当年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