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加强农村新社区建设通知与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汇编加强农村新社区建设通知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进展,加快全县新农村建设进程,推动农村新社区建设,现就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农村新社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进展的重要抓手。建设农村新社区,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公共成本,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未来进展的负面影响,最大范围地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建设农村新社区,有利于从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方面对农民实行社区化管理,提高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有利于农田集中成片,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效益;有利于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品位。当前,我县农村建房混乱、分散的问题较为突出,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较为普遍,不利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进展,造成了农村土地等公共资源的浪费,影响了全县新农村建设进程。全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科学进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行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推动。二、加强对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完善”的要求,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大对农村新社区(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力度,科学有序推动。(一)合理布局。农村新社区建设要符合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根据“利于生产、方便生活、适度集中”的要求,综合考虑农村新社区一、二、三产业布局的协调和相互第1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促进,科学选址,合理布局,防止出现重复建设或二次拆迁现象,避开社会资源的浪费和农民财产的损失。每个乡镇每年都要因地制宜,分类规划建设2-3个农村新社区,建设规模原则上保证在30户以上,建设形状呈块状布局,尽量避开沿路“一”字排列和沿河、渠“非”字排列。农村新社区内原有文化特征明显的民房建筑(群),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严格保护。(二)精心设计。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注重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实行多方案竞选择优。积极推举选用《省农村住宅优秀方案》图集中的户型,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确保整体和谐统一,内部功能合理。根据“共建共享、一步到位”的要求,统筹安排公共基础设施、生产性附属用房及三产服务设施的配置,规划好社区办公场所和社区警务综治室、文体活动中心、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员群众电教中心、广播室、农家书屋、农家超市、户外健身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推动数字电视整体平移,把新社区一次性建设成信息化小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三)严格管理。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应及时向农民公布。严格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新社区建设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严格加强农民建房管理,符合享受宅基地条件的农村居民,新建住房一律进入农村新社区,同时必须拆除其原有房屋及地上其他附着物,并将原有宅基地复垦耕种或退还集体经济组织。因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和交通水利建设等拆迁的农村居民,统一进入农村新社区进行安置。县城规划区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统一规划建设安置小区,其村民不得单独占用宅基地建房。凡不符合规划要求,申请在新社区外新建、改建、扩建民房的,一律不予审批。严格加强房屋产权管理,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房屋产权,属于集体土地的,颁发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第2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权证,其房屋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和上市交易。征为国有土地并在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城市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四)科学建设。根据各村实际,因地制宜选择规划引导型、迁村腾地型、项目拆迁型、城中村改造型、产业培育型、村庄整治型等多种建设模式,引导群众进农村新社区建房买房。根据“四统一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统一规费、分户办证)的办法,实行集中联建、居民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