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惩罚的艺术在如今大谈“成功教育”、“赏识教育”的大“好”形势下,教师不管学生表现如何,一味叫“好”
而批评与惩罚似乎已被拋到遗忘的角落,越来越让教师感到“忌口”,一般不敢涉及一个“不”字,惟恐因此而扼杀了一个“牛顿”
然而,学校教育中是否应该存在惩罚,是许多教育者在争论的话题
而在作者看来,学校教育中应存在惩罚,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晓云说过:教育本就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完整的教育
马卡连柯也曾经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
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接下来本文就以惩罚存在的误区、惩罚的定义来说一说艺术性的惩罚,即惩罚的艺术
一、惩罚的误区教师使用惩罚,并不是提倡惩罚
这里说的惩罚,也决不是讽刺,挖苦和体罚,它是以育人为目的,学生能够且乐于接受的,充满理智和情感的一种教书育人的挫折艺术
通过惩罚教育,规范学生行为,保证发展方向,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这应是对学生深层次的关爱
我们以前走入的是滥罚误区,而现在走入的是不敢罚误区,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当你掌握了这门艺术,选择恰当时机,把握好尺度,使用一点又何妨——只要是真正为了学生
在当今的学校教育中存在着对惩罚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将惩罚与体罚或变相体罚相等同
尽管在《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但一部分学校的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有增无减,而且花样也不断翻新,学生的权益仍未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学生人格尊严屡受践踏,由体罚引起的侵权纠纷和损害赔偿案件屡有发生是当今部分中小学存在比较严重、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案例一:栗城县连代梅村小学三年级的6名小学生因没完成英语作业,遭到了老师的体罚,4名学生被打手掌,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