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编者按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教育部于年前下发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是指导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与考核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与考核
教育部还将依据这一《标准》研究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考试和认证体系,以促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与考核的健康发展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有关精神,特制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与考核
第一部分教学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标准一、意识与态度(一)重要性的认识1.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的有效应用对于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改革和实施国家课程标准的重要作用
2.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能力是教师专业素质的必要组成部分
3.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的有效应用对于优化教学过程、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作用
(二)应用意识1.具有在教学中应用教育技术的意识
2.具有在教学中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的意识
3.具有运用教育技术不断丰富学习资源的意识
4.具有关注新技术发展并尝试将新技术应用于教学的意识
(三)评价与反思1.具有对教学资源的利用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2.具有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3.具有对教学效果与效率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四)终身学习1.具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以完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