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通高中《生物》新课程实验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精神,按照省课改办提出的我省高中课改要积极稳妥地逐步深化、逐年推进的要求,结合我省高中生物教学实际,对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1.深刻领会课改精神,全面贯彻课标要求,切实把握课程理念
普通高中生物学科课程改革是这次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高中生物教育领域的一次深刻的变革这次高中生物课程改革提出了四项基本理念
(1)从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出发,提出了以提高公民生物科学素养为宗旨的教育定位,努力让所有学生经过生物课程的学习都有机会使自己成为具有良好生物科学素养的人
(2)从面向全体学生的出发,提出了打好“共同基础”的教育理念,指出《课程标准》中必修部分内容是最基本的要求,是每一个高中学生通过努力都应该达到的要求
因此,课程和教学必须着眼于面向全体学生,在充分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权利,承认他们在发展方向、发展速率差别的基础上,实现《课程标准》的要求,为学生选择今后的职业方向和学习方向提供帮助
(3)从学习自然科学的本质和特征的出发,提出了倡导探究性学习的教育理念,指出让学生通过类似于科学家科学探究活动的方式获取科学知识,并在这个过程中学会科学的方法和技能、科学思维方式,形成科学观点、树立科学精神
(4)从学以致用教育价值观的出发,提出了注重与现实生活的联系的教育理念,指出生物学教育要面向现实世界,激发学生到生活中寻找学习生物学知识的兴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形成科学的态度和世界观
2.全面把握高中新课程结构、教学目标体系以及教学策略和教学评价方式
高中新课程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高中生物课程是高中科学领域中的一个科目,在必修部分的要求方面,它同该学习领域中的物理、化学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