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的通知》、卫生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 号)等文件精神,继续推进以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结合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特点,制定 2011 年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体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用药差异,满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用药需求,进一步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二)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监管的原则,全省纳入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中标(成交)品种实行统一采购价格。(三)规范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加强网上采购的监督管理。二、组织形式(一)领导机构湖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是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的议事协调机构,按照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政策,负责制定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原则、实施意见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研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并督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集中采购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省卫生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综合招投标中心等部门组成。(二)管理机构领导小组下设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指导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分别设在省卫生厅和省监察厅,承担药品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办公室由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派人组成。指导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省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监督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省纠风办承担。(三)工作机构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为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各方提供相关服务的工作机构,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指导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制定实施方案、提请有关部门审核资质材料、网上数据处理、公布招标结果以及建立、管理和维护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工作。(四)工作职责1、指导办公室职责:⑴ 具体组织、协调各部门推动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⑵ 拟定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等,并组织实施。⑶ 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