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规范(试行)》《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试行)》《北京市物业服务质量评估规范(试行)》的通知京建发〔2010〕391 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活动,维护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培育第三方评估监理市场,配合《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的施行,现将《北京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规范(试行)》、《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试行)》和《北京市物业服务质量评估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规范(试行)》 2.《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试行)》 3.《北京市物业服务质量评估规范(试行)》 二○一○年七月七日附件 1:北京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规范(试行)目 录1 总 则………………………………………………………..22 术 语…………………………………………………………23 评估原则………………………………………………………44 评估程序……………………………………………………..45 评估依据……………………………………………………..66 评估报告………………………………………………………77 职业道德………………………………………………………8附录 规范用词用语说明…………………………….………..81 总 则1.0.1 为了规范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行为,统一评估程序和方法,做到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活动。1.0.3 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应当独立、客观、公正、真实。1.0.4 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应当符合国家、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本规范的规定。2 术 语2.0.1 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是指为了完成物业共用部分的交接,建设单位、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物业共用部分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查验。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包括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物业区域划分状况:查勘现状和《物业区域划分意见书》是否一致。2.物业构成状况:查勘现状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意见书》是否一致;查勘现状与房屋销售合同的承诺是否一致。 3.物业服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