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元朝的政治制度与少数民族统治国家的文化融合13级行政管理2班王禹博1303022011.元朝政治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蒙元时期政治制度既是前代的延续,又具有明显的不同于以往朝代的特色。中原王朝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以皇帝为中心、以官僚为支柱的政治制度。兴起于草原、与游牧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大蒙古国,则实行以大汗为中心,以各部贵族、军事将领为支柱的政治制度,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元朝是从大蒙古国演变而成的,忽必烈在推行“汉法”的基础上改换了国号,但没有完全摆脱蒙古传统的影响,元朝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是中原王朝“汉制”的延续,元朝的统一,使我国历史上长达数百年之久的分裂割据局面得以结束,并使许多边疆地区首次处于同一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是前所未有的。元朝建立后,有意识地保留了中原的一些封建制度,但关于采用什么政策来统治汉地的问题,从蒙古建国之初就有争论.元世祖即位后,围绕着采用汉法问题,斗争更为激烈.当时蒙古已统治中原地区,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其统治,忽必烈不得不大量任用汉人,采用汉法.所谓汉法,不仅仅是指中国传统的封建剥削方式,更主要的是它包括一整套先进的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全部上层建筑.它是与保守落后的蒙古“旧俗”相对立而存在、相比较而产生的一个概念.行省制是蒙元统治者在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抚的高层督政区体制较稳定地确立了下来.然而,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究竟如何?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壮大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它并非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元行省制的历史价值在于:它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该体制有三个特点:行省性质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元行省制引起了13、14世纪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较大变动,对元代社会和后来的明清、近代影响至深.汉法的采用,反映着当时蒙汉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达到的新高度.汉法的采用进一步促进了蒙古族封建化的速度,并使元王朝的统治取得了汉族地主阶级的支持.元之南而官制,于传统之说法,金因辽制,元复袭金制.实则辽之北南面官制,系因袭北魏之北南部大人官制,因为贺氏为拓跋氏之东部大人,辽之尚书省,下统之六部尚书,恐亦袭北魏之尚书省制度,而北魏则因晋制.金之尚书与元之中书省名虽异,而实则相同,其始源于北魏之尚书制度.元自中书令至参知政事,其设官全仿金制,惟在金属尚书省,而在元则改归中书省.世祖立尚书省后罢中书.武宗至大二年(公元1309)复置尚书省,四年仍归中书省.因之则知元之尚书与中书是一而二,二而一.甲、中书省:太宗三年(公元1231)八月始立中书省,改侍从官名、以耶律楚材为中书令,粘谷重山为左丞相,镇海为右丞相,『楚材卒,杨惟中代之,惟中卒,不复置令.』右左丞相统六官(右丞相统吏、户、礼,左丞相统兵、刑、工),蒙古尚右,右丞相之职不轻易授人.丞相合散怕世勋,不可居右相,举铁木儿自代.铁木儿居数月,复拜中书右丞相,合散为左丞相.成宗定元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左右丞,平章政事二员、参知政事二员为八府.自此之后,虽有增益,祖宗之制,不敢逾越.至顺帝多至三四十人,仍以八府为主.八府为实际之宰相,握有实权.总之元中书省其优点有三:1.八府为宰相会议由录军国事,以总其成,辅弼皇帝.2.元代宰臣非一,宰臣不能专擅.3.中书省权伸向地力,为行中书省,如臂使手,表里如一其缺点亦有三:1.机关太多,冗员俸滥.2.用吏重于用官3.中书省不用汉臣、惟刘秉忠、杨惟中、史天择、杨惟一为例外.不置谏院,而宰臣左右人主.对汉人、南人中一般的中小地主也采取笼络的办法.元世祖时,蠲免兵赋的儒户,多数是汉族地主阶级分子.通过汉族大地主的投靠,又笼络了一大批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重用了当时的名臣窦默、姚枢.姚枢又推荐了许衡.这样,汉族地主在元朝政府里形成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元朝统治者不仅对汉族地主如此优容,对其他各族的上层,也都采取笼络的手段.早在蒙古国时期,成吉思汗就注意争取他们,如契丹旧族耶律楚材每天在成吉思汗左右,参与决策大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