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 年)的通知发改农经[2012]1618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的《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 年)》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12]26 号),现予印发。请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和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发展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附件: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主题词:水利 规划 通知附件: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 年)二〇一二年六月前 言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基础支撑、重要保障,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十一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水利投入持续增加,重点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水利管理不断加强,完成了五年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历次五年计划、规划中水利投资规模最大、规划目标实现最好、人民群众直接受益最多的时期,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也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形势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对水提出了新的要求,发展和水资源的矛盾更加突出,水对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影响更加突出,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 2010 年西南地区发生特大干旱、多数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部分地方突发严重山洪泥石流,充分反映了上述问题的严重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刻不容缓。2011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2011]1 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科学阐述了水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战略地位,明确提出了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全面部署了今后 10 年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7 月,中央召开了水利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 2011 年中央 1 号文件进行了全面部署,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十二五”时期,要针对水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薄弱环节,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转变经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