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物引起的肝损伤肝脏是药物体内代谢的主要场所,在进行抗肿瘤治疗中,化疗药物、止痛药、造影剂以及控制感染而使用的抗生素等,均可能对肝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的可以致死。本文主要阐述化疗药物引起的肝损伤。一、药物与肝脏药物尤其是口服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通过酶的作用,由脂溶性药物转变为极性强的水溶性化合物,然后再从胆汁或尿排出体外。有的药物则不被转换成极性化合物,在肝脏中直接裂解或灭活。药物的代谢大部分是由肝细胞中的内质网完成的,已知主要有两个酶系统对药物代谢起反应。 其解毒机理如下:①氧化解毒作用, 系混合功能氧化酶系统参与脂溶性药物的羟化过程。这些氧化过程主要通过细胞色素P460 来进行;②结合解毒作用,系药物代谢酶参与的结合反应。含有羟基、羧基、氨基或硫氢基的脂溶性化合物,其氢原子被大分子的水溶性部分替换而消除药理活性,并使其具有更大的水溶性,从而利于排泄。此外, 在肝脏的种种酶系的参与下,药物还可能与硫酸、各种氨基酸结合解毒或乙酰化和甲基化而解毒;③氧化和结合解毒。有些药物需经氧化及结合两种反应方能解毒。二、损肝药物及发病机理抗肿瘤药物引起肝损伤,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药物对肝脏的损伤,即本质性肝中毒,二是患者特异体质。本质性肝中毒系药物对大多数人均有肝毒性作用,是能预测的中毒。这类肝损伤又可分为直接肝损伤和间接肝损伤两型。直接肝损伤的药物属原浆毒,不仅致肝损伤, 还可造成胃肠道、肾、肺、胰、脑、心脏等多脏器损伤。肝脏损伤是全面的,可呈小叶或区域性坏死,伴有脂肪变性等。用药后发病率高,肝损伤与用药剂量成正相关,潜伏期短。对肝脏有直接毒性的化疗药物有:氨甲喋呤、硫唑瞟呤、环磷酰胺、5 一氟尿嘧啶、苯丁酸氮芥、甘露醇氮芥、卡氮芥、氮芥、亚硝脲类、阿糖胞苷、左旋门冬酰胺酶、米托蒽醌、放线菌素D、光神霉素、丝裂霉素等。间接肝损伤的药物干扰肝细胞正常代谢的某些环节,如抑制酶的活性或某一分泌过程等。肝脏病变的变异大, 可类似肝炎样病变、 胆汁淤积或混合性病变。用药后经数时至数日出现肝细胞坏死、变性。发病率高, 其损伤与用药剂量有关。间接肝细胞损伤型又可分为细胞毒型和淤胆型。细胞毒型主要是选择性干扰肝实质细胞代谢的某一环节,而影响蛋白合成, 引起肝脂肪变性。淤胆型主要是干扰胆红素向胆小管排泌或肝摄取胆红素,黄疸可呈阻塞性也可为肝细胞性。对肝脏有间接毒性的化疗药物有:6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