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物业集团收费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物业公司的各项收款操作程序,加强各环节的监督控制机制,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金碧物业集团直属物业公司及地区物业公司的收费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并接受地产集团及物业集团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条 收费员的收款项目包括:物业管理费(又称物业服务费)、停车场收入、配套设施经营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相关收入,以及装修押金、车辆 IC 卡押金等各类押金,以及代收水电费、代收取暖费等代收费用
第二章岗位规范第三条 收费员岗位属于物业分公司客服中心编制,接受财务分部业务方面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原则上一个楼盘至少设一名收费主管,每个收费岗位设两到三名收费员,收费时间在 16 小时以上的岗位实行三班轮换制,收费时间在 8 小时以上的实行两班轮换制,楼盘业主管理费银行划扣率在 90%以上的,客服部收费岗位可以设 1 名收费员
第五条 任职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2、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工作细致认真;3、能熟练操作电脑、打印机、点钞机、刷卡机以及物业收费软件;4、必须由在职地产公司中层以上、物业集团部门经理助理以上领导、楼盘负责人、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或本市户籍且有固定住所人员等提供担保
15、必须经过一个月以上专业培训合格后,由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上岗要求1、在收银处显著位置张贴“违规收费举报电话”及“发现假币报警处理”字样
2、收费员必须熟记各项收费标准及流程,并备有收费标准及流程的文件资料,随时回复业主资讯
3、上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确需离开时,应知会收费主管并锁好票据及现金
4、收银台上应张贴告示,提醒客户向收费员索取盖有财务印章的票据,不得放置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在上班期间不可看报,不得做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禁与他人谈论收款情